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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期SLE活動的母親,應該用GC治療,但可使腹中胎兒發生不完全性心臟傳導阻滯,氟化GCs(如地塞米松,倍他米松)進人胎兒迴圈的量大,僅部分為胎盤11betaPSD2,代謝,故非氟化GCs(強的松)宜為首選。
有研究發現伴抗Ro或抗La抗體陽性的SLE母親用氟化GCs後超聲心電圖即發現胎兒有先天性心臟阻滯(CHB)。 故在SLE活動妊娠者,宜用最小劑量的GC治療。 妊娠期SLE應用GC的其他副作用有早產、胎兒生長障礙,少見的有妊娠期高血壓或糖尿病、骨質疏鬆或GION。 有人發現用GC與肝素聯合應用特別易引起骨毒性。
妊娠SLE者應激時宜應用應激GC量,尤其是產前數月,或分娩期延長或需剖宮手術。 在新生兒出生時更應小心,SLE母親可能會出現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,為了避免疾病複燃及治療併發症,原已用羥氯喹治療者仍應保持在妊娠時治療(相對完全)。 在 · SLE妊娠時附加免疫抑制劑也是安全的如硫唑嘌呤及環孢素與IVIG,有助於在中度嚴重的SLE患者減少GC劑量。 在妊娠SLE合併APLS,GCs不能與肝素和阿司匹林合用,因會加重副作用且對SLE的自身抗體(包括APA下降)並無助益。 在哺乳期強的松或強的松龍20~30mg/d是安全的,但有10%藥APA物進入乳汁中,應在服GC後4h再哺乳。 特別是高劑量GC時。
此文摘自《紅斑狼瘡中西醫結合診治》p1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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